目 錄
(二)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紅線意識樹得不牢、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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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宗漾月“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2024年11月28日20時43分許,在曲靖市師宗縣捏瀘線K0+10M(捏龍村路口處),發(fā)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車與停放路邊的重型自卸貨車相撞,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萬余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產(chǎn)安全事故報告和調(diào)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jīng)師宗縣人民政府批準,2024年12月18日成立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總工會等部門及漾月街道有關人員組成的師宗漾月“11?28”道路交通事故調(diào)查組,并邀請縣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依法開展事故調(diào)查。
事故調(diào)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diào)查。通過對事故現(xiàn)場勘查、調(diào)閱相關檔案材料、詢問筆錄、事故原因分析等多種方式進行調(diào)查,現(xiàn)已查明事故發(fā)生經(jīng)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和防范措施。現(xiàn)將情況報告如下:
羅平縣泰亞物流有限公司,系肇事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所屬單位,法定代表人:王*永,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街道***東段**大道旁。成立時間:2019年5月6日,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5303***********J,注冊資本:壹佰萬元整,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jīng)營范圍:普通貨物運輸、貨物專業(yè)運輸(罐式)、大型物件運輸;貨物專業(yè)運輸(集裝箱);貨物專業(yè)運輸(冷凍保鮮設備),工程機械運輸;渣土清運;代辦車輛落戶、過戶、年審服務;汽車保險代理服務;貨運代理;貨物配載;倉儲服務(危險化學品除外)物流服務;搬運裝卸服務(危險化學品除外)。(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證號:滇交運管許可羅平字5303*******6號,證件有效期至2028年5月29日,核發(fā)機關:曲靖市羅平縣交通運輸局,核發(fā)時間:2019年5月27日。
1.云D93**7號為“東風牌DFH3310**2” 重型自卸貨車,所有人:羅平縣泰亞物流有限公司,住址: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街道***東段**大道旁。該車發(fā)動機號:K2005**3,車輛識別代號:LGAX************9,使用性質:貨運,該車注冊日期為2019年8月2日。檢驗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核定載人數(shù)2人,肇事時載1人,總質量31000kg,整備質量15500kg,核定載質量15370kg,肇事時載67920kg,登記外廓尺寸11750x2550x4000mm。該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于誠泰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保險單號:PDZA*****************8。保險有效期:2024年8月9日0時0分起至2025年8月9日0時0分止。機動車商業(yè)保險投保于誠泰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保險單號:6010*****************3。保險有效期:2024年8月27日0時0分起至2025年8月27日0時0分止。道路運輸證號:5303*******1,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1日,經(jīng)營范圍: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核發(fā)機構:羅平縣交通運輸局。
2.云D1U**8號為“起亞牌YQZ6443T**5” 小型普通客車,所有人:張*英,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師宗縣**街道**村委會**村**號,該車發(fā)動機號:G1665**2,車輛識別代號:LJDX************3,使用性質:私用,該車注冊日期為:2017年8月21日,檢驗有效期2025年8月31日。核定載人數(shù)5人,肇事時載2人,總質量2090kg,整備質量1576kg,登記外廓尺寸4480×1855×1655mm。該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于太平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保險單號:6520***************2,保險有效期自2023年9月13日09時35分起至2024年9月13日09時34分止。
倪*嵩,男,漢族,1982年10月24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53222**********030,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師宗縣**街道**村委會**村**號,持準駕車型“B2”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號:53222**********030,檔案編號:5303*******1,初領日期2005年3月21日,有效期始2021年3月21日至長期。肇事時駕駛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在此事故中受傷。經(jīng)曲靖恒通司法鑒定所曲恒通[2024]毒檢字第2794號《法醫(yī)毒物鑒定檢驗意見書》鑒定意見;送檢倪*嵩血樣編號為0200022871的血樣經(jīng)定性分析檢出乙醇成分,定量分析乙醇含量為146.48mg/100ml(乙醇/血)。
阮*德,男,漢族,1972年9月8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53032**********774,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師宗縣**鄉(xiāng)**村委會**村**號,持準駕車型“B2”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號:53032**********774,檔案編號:530300436**4,初領日期2006年1月5日,有效期始2022年1月5日至長期。肇事時駕駛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停于道路上。經(jīng)呼氣式酒精監(jiān)測儀檢測結果單顯示,未發(fā)現(xiàn)飲酒行為。從業(yè)資格類別:貨運駕駛員,資格證號:53032**********774,有效期至2026年5月7日,檔案編號QS**51,核發(fā)機構:師宗縣交通運輸局。
金*林,男,漢族,1991年10月8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53032**********079,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師宗縣**街道**村委會**村**號。肇事時乘坐于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上,在此事故中死亡(顱腦損傷)。
倪*嵩,男,漢族,1982年10月24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53222**********030,住址:云南省曲靖市師宗縣**街道**村委會**村**號,在事故中受傷。
云南云通司法鑒定中心:云通司鑒中心[2024]車鑒字第4411號《車輛安全技術鑒定意見書》: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鑒定意見:1.轉向系: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事故時轉向系功能有效;2.制動系統(tǒng):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事故時制動系統(tǒng)功能有效;3.燈光電器: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事故時照明信號裝置功能合格;4.機械故障:未檢見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的機械故障。 5.后部防護裝置: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事故時的后部防護裝置不合格。6.反光標識: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事故時 反光標識不合格。
云南云通司法鑒定中心:云通司鑒中心[2024]車鑒字第4412號《車輛安全技術鑒定意見書》: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鑒定意見:1.轉向系: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事故時轉向系功能有效;2.制動系統(tǒng):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事故時制動系統(tǒng)功能有效;3.燈光電器: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事故時照明信號裝置功能合格;4.機械故障:未檢見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的機械故障。
事故現(xiàn)場位于曲靖市師宗縣捏瀘線K0+10M(捏龍村路口處),該路段呈東西走向,雙向二車道,東至師宗縣城方向、西至雄壁方向、南北兩側為農(nóng)田,該路段由中心虛線將道路分為雙向兩車道,系平直路段,車道由內(nèi)向外分別為寬350cm的行車道、寬170cm的瀝青質硬路肩,現(xiàn)場勘查時路面性質為潮濕瀝青路面。
2024年11月28日,倪*嵩駕駛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由師宗縣城方向向雄壁方向行駛,于20時43分許行駛至曲靖市師宗縣捏瀘線K0+10M(捏龍村路口處)時與阮*德駕駛停于道路上的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尾部相撞肇事,造成倪*嵩受傷、乘坐于云D1U**8號小型普通客車上人員金*林受傷經(jīng)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及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4年11月28日20時51分,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指揮室接縣局110指揮中心指令:一自稱滿*川的*男子用號碼為195*****245 的電話報案稱:“在師宗縣捏龍路口附近路段處,一輛重型自卸貨車與小型普通客車相撞, 2人受傷,已經(jīng)聯(lián)系急救,請求處置。”接報后,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李*紅、趙*偉帶領值班民警朱*清及值班輔警趕赴現(xiàn)場,其間聯(lián)系急救、施救部門人員到現(xiàn)場協(xié)同處理,并將事故情況向師宗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及縣局值班領導報告。李*紅副大隊長負責現(xiàn)場指揮,分成四組開展工作:一組由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全力協(xié)調(diào)配合醫(yī)護人員開展救護工作;二組由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中隊民警開展現(xiàn)場勘查,查明事故原因;三組由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抽調(diào)人員負責車輛管控,防止發(fā)生次生不穩(wěn)定因素;四組由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及施救部門負責肇事現(xiàn)場路面清理及肇事車輛施救。
各有關單位及人員接警后能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調(diào)配資源,協(xié)同作戰(zhàn),以最快速度救人和疏通交通秩序,將事故影響降到最低,指揮員能夠及時趕到現(xiàn)場,靠前指揮,應急體系高效快速。
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及有關部門對死者家屬進行慰問和接待工作,死者家屬得到安撫并由駕駛員倪*嵩墊付喪葬費6萬元,阮*德墊付喪葬費2萬元,其余賠償費用尚未處理完畢,死者家屬情緒穩(wěn)定,事故輿情平穩(wěn)可控;2025年1月7日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倪*嵩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阮*德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金*林不承擔此事故的責任。事故相關人員對事故認定書無異議;事故發(fā)生至今,未發(fā)生死者家屬上訪、鬧訪等事件,善后處置得當。
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
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萬余元。
倪*嵩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且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上道路行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阮*德駕駛安全設施不全(后部防護裝置不合格、反光標識不合格)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1、云D93**7重型自卸貨車肇事時車貨總質量93440kg,超限運輸62440kg,超限運輸率為201.42%。
2、羅平縣泰亞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對自身的職責不清,對普通貨物運輸企業(yè)的管理要求和規(guī)定不清楚;調(diào)查時未提供2024年安全隱患排查記錄表;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安全會議記錄只簡單記錄標題,且整張記錄表為復印件或掃描件,時間后補,會議內(nèi)容多處重復。阮*德通過軟件進行的學習教育,全部由其子阮成代替完成。
經(jīng)調(diào)查認定,師宗漾月“11·28”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chǎn)經(jīng)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倪*嵩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且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上道路行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議由師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審查,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云D93**7號重型自卸貨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建議由曲靖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師宗大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其經(jīng)營者進行處罰。
羅平縣泰亞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規(guī)定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等問題,建議由曲靖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師宗大隊報請曲靖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指定機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之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督促整改。
倪*嵩在明知自身飲酒的情況下,依然駕駛機動車,且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致使事故發(fā)生。
(二)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紅線意識樹得不牢、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有差距
師宗縣漾月街道對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不夠,群眾安全出行意識教育不夠,應急處突能力和意識不夠。公安交警等有關部門對重點路段超速、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整治有差距。
師宗縣漾月街道辦事處、公安交警、交通運輸?shù)?/span>有關部門應當吸取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chǎn)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強化安全生產(chǎn)紅線意識,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zhí)法和隱患排查工作,堅決避免類似事故發(fā)生。為有效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chǎn)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安全生產(chǎn)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履職盡責,結合工作實際,持續(xù)開展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圍繞人、車、路等存在的突出隱患,以事故教訓推動“減量控大”各項措施落實落地,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強化轄區(qū)國省道路、縣鄉(xiāng)道路以及農(nóng)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緊盯“兩客一危一貨一面一網(wǎng)一校一摩”等重點車輛和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嚴查嚴處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要結合各自職責,全方位、多渠道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chǎn)月”“122交通安全宣傳日”等活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行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樹立正確的安全出行意識,全面提高廣大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和處突能力。要定期組織重點駕駛人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訓,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遵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文明行車。
進一步加強聯(lián)合執(zhí)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強化隱患排查整治,采取超常規(guī)措施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加大車輛超員、超速、超載、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要始終保持嚴查嚴管的高壓態(tài)勢,對重點路段、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加強巡邏管控,防范各類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
師宗漾月“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diào)查組
2025年1月23日